骏亚科技: 骏亚科技:北京观韬(深圳)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07:26 点击次数:156
(原标题:骏亚科技:北京观韬(深圳)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)
北京观韬(深圳)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
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,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: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(三栋)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召开。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名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8,107,26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.6445%。
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 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 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 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
本所律师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