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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流股份: 铁流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
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10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68

(原标题:铁流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)
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
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人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,483,536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.8670%。其中,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,代表股份104,111,267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.2833%;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,代表股份1,372,269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.5837%。

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
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 张智林、国宁、顾俊捷、方健、岑伟丰、赵丁华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。 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》 ZHANG TONG(章桐)、XUBIN SONG(宋旭滨)、杨庆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。

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》

刘淑芬、胡燕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。

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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